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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務

依財團法人法§25規定於期間內提送董事會並經主管機關核定後1個月內應主動公開

工作計畫*每年1月提送董事會(當年度)
經費預算*每年1月提送董事會(當年度)
工作報告*每年5月提送董事會(前年度)
財務報告*每年5月提送董事會(前年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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